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Bahasa Indonesia
Español
हिन्दी
Filippiiniläinen
Français
Deutsch
Português
Türkçe
한국어
العربية
摘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Merrill Lynch)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原因是Merrill Lynch在担任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合)在2014年的上市申请的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Merrill Lynch)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原因是Merrill Lynch在担任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合)在2014年的上市申请的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注1及2)。
证监会的调查显示,Merrill Lynch没有遵从《操守准则》第17.6段内有关尽职审查会见的具体指引(注3及4)。
天合介入尽职审查访谈
Merrill Lynch与十名天合客户进行了访谈:其中六名以电话方式或在天合位于中国内地的锦州办事处以面对面方式接受访谈,而其余客户则在它们本身的处所接受访谈。
Merrill Lynch没有就安排尽职审查访谈或确认访谈的模式及地点,直接与天合客户联络。相反,是由天合通知Merrill Lynch哪些客户未能出席面对面访谈,以及哪些客户拒绝在其营业处所进行访谈。没有证据证明Merrill Lynch曾采取任何步骤,向有关客户查询为何不答应在其办事处接受访谈。
没有处理访谈中出现的预警迹象
Merrill Lynch最初曾要求与天合的最大客户(客户X)在其办事处进行访谈,但天合却指由于中国内地当时正进行反贪腐行动,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客户X一般会拒绝任何第三方到访其处所的要求,而Merrill Lynch最终接纳了这个解释。
Merrill Lynch及后同意在天合办事处访谈客户X。在访谈结束时,客户X的代表拒绝出示其身份证及名片,并冲出会议室。他向Merrill Lynch及其他方表示根据客户X的内部程序,他本来不会同意接受访谈,而他出席访谈仅为了协助天合首席执行官的家族。
然而,Merrill Lynch并无进行任何跟进查询,以确认该名接受其访谈的人士是客户X的代表,及他具有适当的权限及知识接受该访谈。
在该次访谈后数月,天合一名潜在基础投资者向Merrill Lynch表示其自行就客户X进行了尽职审查,并指出当其尝试致电客户X的总机号码寻找曾获Merrill Lynch访谈的代表时,接线员却指并无该人(注5)。
该名潜在基础投资者显然未能找到客户X的代表,而此事理应列为预警迹象。即使此单一事件不足以构成预警迹象,但当将此事与Merrill Lynch访谈该人期间所发生的事件合并来看,构成预警迹象的理据便更加明显。因此,并无理据支持Merrill Lynch于该次访谈后在未经任何跟进查询或任何充分的跟进查询的情况下,便可信纳该人的身分。然而,有关证据显示,Merrill Lynch并无进行任何额外的尽职审查,以核证客户X的代表的身分。
访谈问题模糊不清
根据Merrill Lynch获提供的销售文件,天合透过其附属公司锦州惠发天合化学有限公司(锦州惠发天合)与其客户进行业务。
在客户访谈中,Merrill Lynch向受访者询问了关于其公司与“天合集团”(而非锦州惠发天合)之间的业务往来问题。虽然有关受访者亦被问及“贵公司主要与天合集团的哪个成员公司及业务部门联系”,但在接受访谈的十名客户当中,只有三名确认它们与锦州惠发天合曾有联系。然而,Merrill Lynch并没有向其余客户跟进它们是与“天合集团”中哪个成员公司有业务往来。
在天合宣称的十大客户当中,有一名曾接受Merrill Lynch访谈的客户向证监会表示,当其代表在访谈中回答有关该名客户与“天合集团”进行交易的问题时,其代表所指的是与辽宁天合精细化工进行交易;而辽宁天合精细化工是一家由天合首席执行官的家族全资拥有的私人公司,但在关键时间不再是拟上市的天合集团的一部分。
由于天合首席执行官的家族所拥有的上市及非上市化工业务均称为“天合”,故证监会认为,Merrill Lynch在访谈客户时纯粹提述“天合集团”及/或没有要求受访者确切识别是哪个天合成员公司与其所属组织进行交易的做法有不足之处。
证监会决定上述处分时,已考虑到:
· Merrill Lynch允许天合控制尽职审查程序,及没有采取适当步骤处理在客户访谈中及其后出现的预警迹象;
· 上述的违规行为和不足之处与对天合在往绩纪录期内的主要客户(包括其最大客户)进行的尽职审查有关;
· Merrill Lynch表现合作,接受证监会的纪律行动、调查发现及监管关注事项;及
· Merrill Lynch同意委聘独立的检讨机构,以检讨与其进行保荐人业务有关的政策、程序及常规。
备注:
1. Merrill Lynch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
2. 天合于2014年6月2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应天合的要求,其股份于2015年3月26日暂停买卖。2017年5月24日,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1)条发出通知,指示联交所由2017年5月25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天合股份的一切交易。天合股份至今天为止仍被暂停买卖。
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4. 《操守准则》第17.6(f)段订明,在进行会见时,保荐人除其他事项外,应:
§ 直接与选定会见的人士或实体进行会见,尽量减少让上市申请人参与其中;
§ 确定接受会见者的真实身分(包括确定接受会见者的身分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使其本身信纳接受会见者具有适当的权限和知识接受会见;及
§ 识别在会见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不寻常情况(例如并非在选定会见的人士或实体的注册或营业地址进行会见、接受会见者不愿合作),并确保任何不寻常情况均获得充分解释及解决。
5. 有关证据并无显示,其他联席保荐人知悉天合一名潜在基础投资者曾自行就客户X进行了尽职审查。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有关人士林其锋(男)及其母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后,禁止林重投业界三年,由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香港证监会希望外汇经纪商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审查其合规体系和控制措施,确保符合监管标准。
4月9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发布了一份关于持牌公司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杠杆式外汇交易(LFET)活动的报告。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已宣布,因违反监管规定(包括无牌买卖期货合约),并向证监会报告违规行为,已对FIL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FIMHK)罚款350万港元在申请过程中提交不正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