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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向九家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它们处理在其客户帐户内持有的若干资产。该等帐户与2018年至2019年初期间中国鼎益丰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鼎益丰)股份的涉嫌市场操控活动有关。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向九家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它们处理在其客户帐户内持有的若干资产。该等帐户与2018年至2019年初期间中国鼎益丰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鼎益丰)股份的涉嫌市场操控活动有关(注1及2)。
该九家经纪行为: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软库中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及云锋证券有限公司。
该等经纪行并非证监会今次进行调查的对象,而它们已就有关调查作出配合。限制通知书并不影响该等经纪行的运作或它们的其他客户。
限制通知书禁止该等经纪行在未取得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辅助、怂使或促致另一人处置或处理有关客户帐户内的任何资产,包括:(i) 订立任何证券的交易;及/或 (ii) 处理证券及/或因处置证券而产生的现金的任何提取或转移;及/或 (iii) 按有关客户帐户的任何获授权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处置或处理任何证券或现金;及/或 (iv) 辅助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有关客户帐户内的任何有关财产。若该等经纪行接获任何上述指示,亦须通知证监会。
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有关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备注:
1. 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第204及205条发出有关限制通知书。
2. 中国鼎益丰于2002年1月2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规则》第二十一章上市,并曾符合资格让内地和香港投资者透过深港通进行股份买卖。证监会在进行调查期间,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1)条暂停中国鼎益丰股份的买卖,由2019年3月8日上午9时起生效。证监会在2018年中对中国鼎益丰股份的可疑交易展开调查,有关交易看来就该公司股份营造虚假市场,以致股价不寻常地上升。证监会主要关注中国鼎益丰股份是否存在一个有秩序和公平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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