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金融机构的综合监管机构。1970年,议会通过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 促使在1971年1月1日成立了MAS。该法案的通过赋予了MAS监管新加坡金融服务业的权力。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已被授权担任政府的银行家和金融代理人。它也受委托来促进货币稳定,以及制定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信贷和汇率政策。1977年4月,政府决定将对保险业的管理归入MAS。 《证券业法》(1973)的监管职能也于1984年9月移交给了MAS。MAS现在管理与货币,银行业,保险,证券和金融部门有关的各种法规。自2002年10月1日与货币事务委员会合并以来,MAS还承担货币发行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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