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Bahasa Indonesia
Español
हिन्दी
Filippiiniläinen
Français
Deutsch
Português
Türkçe
한국어
العربية
摘要:更多精彩,关注外汇天眼官方微信公众号“汇圈天眼”、“天眼汇谈”。查询、曝光、交流,满足多种需求
上个月外汇天眼出了一个专题曝光,通过“海汇国际”相关的胜诉判例,总结哪些情况能要到钱。今天继续这个话题,收录5个判例,其中两个经典案列情形,“海汇国际”受害者更经常遇到。一个是被告不能自证清白,另一个是委托理财有瑕疵。如果有类似情况,那就要仔仔细细的看好相关的文书。
海汇国际上线已经7年,自二号人物被抓,海汇已经很久没有动静了。“我不在江湖,江湖却仍有我的传说”。虽然已经有三四年出不了金,不影响“海汇的菜”二手市场,依然很活跃。某贴吧,某红书,各大“海汇”群。有出货的、有进场的、也有骗子。更有一大批沉默的受害者,在守望着关于海汇新的消息。
【收海汇的菜】我就想赌一把
“海汇的菜”二手市场,出现的时间非常早,因海汇出金时间长。总有人想快速出金或进场,牺牲点些许收益,中间商就有利可图。高级会员如果下线比较多,有人加仓或进场,直接跟出金的人匹配。相当于自建资金池,一群人能决定菜价或高或低。 自海汇不能出金开始,二手市场更为活跃,菜价一年比一年低,如果平台网站关了,那可能全是一堆数字。虽然里面有不少骗子,但也算是一个途径。现价1-4毛不等,谨防被骗。
你是否也好奇,海汇国际都已经这样了,收海汇的菜还能干嘛!
都是各种猜测,原因是各种各样的,有骗子为了骗钱,有被洗脑的,有说为了赌一把的,有说为了维稳制造假象的。猜测可能是有极少部分还相信他,认为这么便宜收来发财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公司收的,用极少部分的钱收了大家投入的大量资金,也是变相抢钱了。
年底回款阶段,骗子也多,各自看好自己的菜,尽管可能一文不值。来看看这里有没有破局的机会。通过那些“海汇国际”胜诉的案例,对比哪些情况能够要到钱。两个经典案列,海汇国际受害者更经常遇到,一个是被告不能自证清白,另一个是委托理财有瑕疵
经典一:被动接受命运,不举证,转账备注“装修款”,毁了姑侄关系。
(2023)川3426民初2689号
原告张某会系被告张某金的姑姑,原告张某会于2021年12月4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给被告张某金238000元(转账备注:装修款)。被告张某金于2022年2月16日向原告张兴会账户存款70000元,于2023年9月20日向原告张某会转款70000元。
被告辩解但无证据:
被告说:还差238000元上中级,中级会员拿的收益多
原告说:我入238000元现金合伙上中级,以你的名义拿中级收益
后来平台不能出金,在原告张某会的哀求下,被告分两次借给原告140000元
虽被告抗辩系原被告的合伙投资款,但其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张某金偿还原告张某会借款本金98000元。
经典二:这个应该是最常见的,朋友的账户都开完了。关键的,没有转到相应账户,或者时间冲突
(2024)鄂08民终331号
双方当事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如下:
2021年3月16日范某艳:“我帮你理财,你安心赚钱”,
2021年8月27日刘某香:“范你把我的账号和密码发给我哈”,
范某艳回复:“***66”,现在usdt出金,大概6.37左右,如果没有人加仓的话,就从usdt出,现在整个团队都是这样的,
刘某香回复:“好的,反正你帮我操作,没事我看看”
2021年12月6日范某艳:“今天菜价低,都发了工资,菜多,所以卖的低”,
2022年2月7日范某艳说:“2022.1.7出金申请成功了,接下来就慢慢等待”。
本案中,范某艳抗辩其接受刘某香的转账后,将案涉款项都投入专门为刘某香在“海汇国际”平台开设的“***66”账户,因该平台后台无法“出金”,所以刘某香的款项无法返还。
根据一审法院在公安机关调取了“海汇国际”平台的相关数据,“***66”账户系用他人身份证于2020年4月开设,早于刘某香向范某艳转账(2020年11月)的时间,且该账户“入金”的数额与刘某香向范某艳的转账金额不一致。
一审法院认定范某艳抗辩主张的事实证据不足,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判决范某艳返还刘某香76270元,并无不当。综上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个月几个案例都是扛起责任的上家,下面两个相似案列,上线又把自己搭进去
(一)原告转款20万给朋友张某辉,张某辉以原告丈夫名义开户,本来法院认定委托投资的,结果欠条你签了,这朋友还是厚道啊。
(2024)浙0281民初2965号
被告张某辉答辩称:我是做投资理财产品的,原告夫妻与我是朋友,看我做的好,就投资了200000元,并全盘委托我进行操作。
原告质证:对开户及交易的情况均不知道,我是借款给被告。
本院认为:屠某平转账给张某辉时,没有出具借条。根据张某辉提供的开户及交易记录、其与屠某平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已归还款项的时间、金额,本院认定诉争款项系屠某平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款,并委托张某辉进行操作。
此后因屠某平的多次催讨,张某辉与屠某平达成合意,并由张某辉出具了借条。故本案由投资款转为借款,成立民间借贷关系,且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保护。判被告张某辉偿还原告屠某平借款115702元
(二)这个被告有点冤吗?仅兑换美元,可是你为什么签协议呢
(2024)浙0881民初997号
原告毛某凤向被告账户转账419260元投资款,被告徐某荣只是帮助原告兑换美元,被告将兑换成美元后将美元注入原告的投资账户,并没有任何收益。
原告要求返还投资款,双方发生争议,于2023年2月5日在派出所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书写明:徐某荣全力辅助毛某凤取回投资款,确保毛某凤第一时间“出金”,若2023年6月30日毛某凤未能取回投资款,愿于2023年12月底支付一半本金给毛某凤,并在成功“出金”后,再支付剩余本金的50%给毛某凤。
(被告听说公安机关解除冻结的时间应在2024年5月底前,被告要求原告先撤诉,才签的协议。)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为投资款达成的协议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协议,被告理应按约于2023年12月底前赔偿原告投资款的一半, 另一半投资款赔偿之请求,条件未成就,原告该部分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最后一例:还是要自己谨慎,遇到银行工作人员,事前滴水不漏,先签标准化借条、标准化收据,资金走银行,最后以民间借贷挽回
(2023)冀04民终7249号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杜某军与王某伟系朋友关系。原告杜某军银行工作人员
2021年10月3日,杜某军向王某伟指定账户转款270000元。
2021年10月31日至2022年6月3日,王某伟向杜某军转款8次,每次转款数额均为6750元,共计54000元。
原告杜某军称此8笔转款系270000元的利息,
被告王某伟则称该款系根据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5月4日投资理财预期收益年化30%,自行垫付54000元给付杜某军。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杜某军持有王某伟所打借条、收据及向王某伟转款270000元手续、银行流水、王某伟支付利息54000元的转账手续,符合民间借贷基本特征。
王某伟辩称双方系委托理财关系,其提交的凭证,能够证明其在收到杜某军款项后兑换成美元及投资理财年化率约为30%的事实,也仅能够证明王某伟本人在进行投资理财。
综上,杜某军与王某伟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借款应予返还。杜某军要求王某伟返还借款216000元的请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二审维持原判。
结合上个月的几个案例总结,能查到的38宗“海汇国际”判例,9例胜诉,也超过两成。重要的前提是资金都是通过上家走的,最普遍的是扛起责任的上家,保证本金或者后来签协议,本该是海汇公司的锅,他们出于各种原因背下了,只能说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太相信海汇了。有些谨慎明智的受害者如最后一位,很聪明的做法。今天说的两个经典案例,符合这种情形的不在少数,毕竟聊天记录谁能保存那么久。请对号入座,把握机会。
外汇天眼深挖曝光,尽可能帮助受害者解决困境。外汇天眼收录6万多家交易商,帮助投资者避雷。
如果您在投资中遇到欺诈行为,请及时到外汇天眼曝光,外汇天眼推出资金免费追回服务。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