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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天眼君通过查看年度诈骗案例总结,发现很多投资者更加容易听信于拥有实体公司的外汇平台,他们总是认为有了实体公司的庇佑不容易出事,再者就是惯性思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天眼君通过查看年度诈骗案例总结,发现很多投资者更加容易听信于拥有实体公司的外汇平台,他们总是认为有了实体公司的庇佑不容易出事,再者就是惯性思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除此之外,这类的诈骗集团采用的是非法集资的经营模式,前期的确给予了投资者一定的利润回报,所以这样的情况下导致这类诈骗案例的受害人数之多,涵盖地域之广,涉及资金之大。
今天,天眼君跟大家一起分享下2020年一起外汇电信诈骗集团的犯罪过程,该犯罪集团诈骗金额多达1083万余元,集团成员23人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那么这样的诈骗集团是如何实施诈骗的呢?
第一步:购买虚假外汇平台,建立投资公司
在2017年的9月,被告人李某文、李某群联系上了专门从事从事推广、运营“可控”外汇投资平台的刘某、王某等人,试图通过他们经营的虚假外汇平台骗取投资者的资金。等到双方谈好如何分成之后,李某文、李某群便获得了名为“摩根之家”“九华山”“鑫汇国际”“汇玺国际”的虚假外汇平台使用权。而上述提到的平台实际上都是可以在后台随时控制平台中的涨跌的。
在获取了这几个虚假的外汇平台后,李某文就开始召集更多人在广州省东莞市设立了专门办公的地方,注册成为了实体公司鑫鸿大商贸投资有限公司,随后就在这个办公室开始张罗诱导他人在他们的外汇平台充值投资。
第二步:集团人员分工明确,诈骗五千人
在整个完整的犯罪集团中,每一个成员分工明确——李某文、李某群担任公司的老板,负责联系平台、制定工作方法;龙某望、李某敏、王某梅为管理层,负责网络“风控”设备维护、员工培训以及工资发放等,并按诈骗数额的2%至3%提成;陈某等人为业务员,分别假扮成身份不同的投资者,在其建立的“投资微信群”中推荐投资平台、发布虚假盈利截图,给他人“稳赚钱”的错觉,一步步引诱被害人在其平台充值投资。
该诈骗集团的套路就是先是让投资者在平台上赢得一点点甜头,然后在其进一步加大投资后,就通过控制后台涨跌等“风控”手段,人为制造亏空,从而将财产收入囊中,达到诈骗财产的目的。
仅仅半年的时间,李某文和李某群等人就通过虚假的外汇平台诈骗了5000余人,受害者已经遍布全国各地,诈骗金额已经超过1083万余元。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2018年中旬,该犯罪集团就有22人被警方捉获,除了李某文、李某群、龙某之外,其他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且认罪认罚。
结局:构成电信诈骗犯,获刑十三年
其实看得出诈骗集团的形成并不难,无非是先租个虚假的外汇平台,再搞个看起来正规的实体公司,然后找一帮“志同道合”的同事,最后使出浑身解数“坑蒙拐骗”诱导投资者入金。
综合23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江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文、李某群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100万元;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30万至1万元不等;责令各被告人共同退赔本案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83万余元。虚假外汇平台营者刘某、王某等人已另案处理并被判处刑罚。
总结
总而言之,不管诈骗套路如何改变,假的永远变不成真的!从各种外汇诈骗的案例来看,有些东西看起来很可靠其实很不可靠,比说拥有实体公司、签订保本合约等。真正靠谱的还是要检验平台是否是真实的,监管牌照是否是有效的,平台是否存在口碑问题!在进行外汇交易之前,多用用外汇天眼进行查询才更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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