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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讼法庭维持对中国煤层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层气)前集团财务经理欧阳少鹏(男)的内幕交易监禁判刑,但准许其两项控罪的刑期同时执行。
原讼法庭维持对中国煤层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层气)前集团财务经理欧阳少鹏(男)的内幕交易监禁判刑,但准许其两项控罪的刑期同时执行。
欧阳于2019年被判监,其后获批准保释以候上诉,如今已入狱服刑(注1)。
高等法院暂委法官谭思乐在裁定欧阳上诉得直时,拒纳欧阳提出的所有上诉理由,但考虑到欧阳犯罪至今已时隔近九年,遂运用酌情权,命令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即实际上将其四个月监禁刑期缩减至三个月(注2)。
原讼法庭亦裁定,原定的120,000元罚款及须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支付的33,365元调查费用维持不变(注3)。
完
备注:
1. 请参阅证监会2017年9月7日、2017年12月8日及2019年2月19日的新闻稿。
2. 欧阳早前被裁定就中国煤层气进行内幕交易的罪名成立,之后于2019年2月19日被东区裁判法院判处监禁四个月。
3. 判案书(HCMA163/2019)的副本载于司法机构网站(www.judiciary.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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