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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该规则旨在阐明基金董事会根据市场发展如何履行其估值义务,包括增加基金持有的资产类别的多样性以及用于估值确定的数据量和类型的增长。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日前宣布投票通过了一项新规则,该规则为基金估值实践建立了更新的监管框架。该规则旨在阐明基金董事会根据市场发展如何履行其估值义务,包括增加基金持有的资产类别的多样性以及用于估值确定的数据量和类型的增长。
该委员会曾发布两份文件中全面论述《1940年投资公司法》下的估值做法,而距离上次发布时间已有50年之久。自此以后,市场和基金投资实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许多基金现在聘请第三方定价服务来提供定价信息,特别是对于交易量较小或较为复杂的资产。 此外,重大的监管发展已经改变了董事会、投资顾问、独立审计师和其他市场参与者根据联邦证券法处理估值的方式。 该规则承认并反映了这些变化,包括基金的投资顾问可能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他们可能提供的专业知识。
SEC主席杰伊·克莱顿(Jay Clayton)表示:“主街投资者越来越多地通过基金进入我们的资本市场,并依靠他们正确地评估他们的投资价值。今天的规则旨在改善基金的估值实践,包括通过提供有效的董事会监督,以促进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和保护。”
该规则为满足基金董事会为《投资公司法》目的真诚确定公允价值的义务规定了要求。包括求董事会或其估值指定人评估和管理与公允价值确定相关的重大风险;选择、应用和测试公允价值方法;并监督和评估所使用的任何定价服务。
该规则认识到,大多数基金董事会在基金投资定价中并不扮演日常角色,因此允许董事会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工作指定给某些方面。 这种指定将受到详细的条件和监督要求的限制,包括估值指定人定期和及时的具体报告;明确规定估值指定人的责任和合理分工。 该规则明确指出,董事会对这一过程的有效监督必须是积极的。此外,必须通过并实施与该规则相关的某些政策和程序。 最后,委员会通过了一项相关的记录保存规则,要求基金或其顾问保存某些与公平价值确定有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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