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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禁止UBS AG香港分行(UBS)前客户顾问罗美子(女)重投业界,为期八个月,由2020年8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止。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禁止UBS AG香港分行(UBS)前客户顾问罗美子(女)重投业界,为期八个月,由2020年8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止(注1)。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当罗于2017年7月处理某信讬的财产授予人(财产授予人)的请求时,曾试图误导受讬人,令受讬人相信财产授予人签署了一封有关为信讬帐户买入某只基金的经修改的请求信。
在未经财产授予人批准下,罗在该请求信的信尾夹附了一张早前由财产授予人签署的请求信上的签名的扫描图档,然后将信件交给受讬人,犹如该信是由财产授予人所签署一样。
证监会认为,罗以不诚实的态度行事,令她作为持牌人或注册人的适当人选资格受到质疑。
证监会在决定罗的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她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本个案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转介证监会跟进。
完
备注:
罗于2003年4月1日至2017年10月16日及2014年4月11日至2017年10月16日期间,是受聘于UBS以分别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有关人士。罗现时没有名列于金管局的纪录册,亦并非证监会持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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