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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1月3日起,欧盟区所有提供外汇差价合约产品的经纪商,都将受新的监管法规的约束。针对MiFIDII的推行,各大外汇经纪商都给出了“解决方案”。受此影响的外汇行业零售客户以及代理商(IB)应何去何从,又该如何考察经
2018年1月3日起,欧盟区所有提供外汇差价合约产品的经纪商,都将受新的监管法规的约束。针对MiFIDII的推行,各大外汇经纪商都给出了“解决方案”。受此影响的外汇行业零售客户以及代理商(IB)应何去何从,又该如何考察经纪商的解决方案呢?
在MiFIDII的实施倒计时中,市场反馈不一,那些调整步伐相对更快的经济商明显有了更大的优势。其中包括众多在英国彻底完成退欧之前,FCA监管旗下的外汇经纪商。大部分老牌经纪商,都给出了相似的应对政策:获得多监管牌照,并将代理商迁移至新的监管实体。
下面我们重点介绍一下全球主要几个离岸监管中心。
开曼(CIMA)
作为英国的海外属地,开曼群岛的主要经济支柱是旅游业和金融业,而金融是开曼最为主要的经济来源。相比瓦努阿图,开曼被列入全球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之一,该国GDP(2015年)为35亿美元,人均GDP(2015年)为5,8942美元。作为经济与金融高度发达的离岸金融中心,开曼受到了全球金融公司的关注,吸引了无数的国际公司在此安营扎寨。
1、英属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
英属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于1999年成立,如今已经运营了近20年,其由英属开曼政府全资所有,也是英属开曼群岛上最主要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主要负责银行、金融服务企业、合作营建社区、信托机构、保险公司管理、公司服务、投资基金及证券服务行业的注册、许可及监督。有数据显示,全球近50家顶级银行中的40家都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
英属开曼群岛金融监管局在监管方面是非常严格的,在某些监管制度和措施上,几乎与全球顶级监管机构——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一样。首先从监管环境上看,极度严格的反洗钱制度、严格的客户资金保护条例、严格的净资产规定、严格的企业管理要求、严格的监控和可疑报告要求等等条例及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英属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对外汇经纪商有着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表明受监管的外汇经纪商处于一个完善明确的监管环境之中。
2、塞舌尔(FSA)
塞舌尔是一个享有国际声誉的避税天堂司法主体,向国际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了范围广泛的离岸金融和税务处理服务。
其中,零售外汇方面的监管机构为塞舌尔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主要为非银行金融服务的监管机构。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管理法”,FSA负责塞舌尔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的许可、监管和发展。同时,还负责国际商业公司、基金会、有限合伙企业及国际信托等注册。
在监管制度方面,对公司无最低流动性要求(包括现金或其他类型资产),但是公司最低资本必须维持在5万美元以上。如果公司发生实质性变动(例如任命或解聘董事或管理人员),受到任何惩戒处分,发生任何导致使持牌人停止运营的变动,持牌人必须通知金融服务管理局。客户入金后,公司必须立即将客户资金存放在单独的银行账户。持牌人必须保留从客户银行账户的所有出入金记录。
3、伯利兹(IFSC)
伯利兹是中美洲的一个国家,1981年从英国殖民地中取得独立,也是全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伯利兹国际金融委员会(IFSC)是该国零售外汇等金融衍生品机构的监管单位。
IFSC牌照允许金融和商品衍生品工具及其它证券交易,这个定义比较广泛,外汇工具和二元期权也包含在内。IFSC通常在提交牌照申请后的3至4个月内进行审核。外汇和二元期权提供商获得牌照的资金要求为100,000美元,年费为5,000美元。
在实体办公室要求方面,办公室或员工无需设立在当地,不允许办公实体,除非获得IFSC豁免。至少要有一位董事、一位秘书和一个股东,其中至少要有一人有过从事牌照相关行业经验(外汇或二元期权),不过并不要求其有正式的证书。
在监管方面,被监管公司的监管资金要求在牌照有效期必须冻结在一家伯利兹银行账户中;牌照持有方不可进行伯利兹外汇交易;必须取得IFSC书面同意后,方可持有客户资金,而且客户资金要求与公司资金隔离存放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中;牌照持有人每年至少与IFSC洽谈,以审核过去的一年公司的运营状况,并讨论接下来一年的计划;持牌公司必须提交每月/季度/年报告,内容应包含资金要求、保证金要求、收入报告、交易执行细节以及其它IFSC要求的信息。
4、英属维京群岛(FSC)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海外离岸投资中心之一。1985年,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颁布“国际商业公司法”,开始对在该群岛设立公司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境外公司注册业务。该岛的监管机构为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FSC)。
英属维京群岛的《2010年证券与投资业务法》经由FSC授权和监管在BIV经营的外汇经纪商。《2010年证券与投资业务法》是目前管制英属维尔京群岛这类投资业务活动的新监管制度。
可以预见,除了大的知名外汇经纪商以外,一定会出现众多浑水摸鱼的小公司,以较低成本获取离岸金融监管。离岸公司监管会成为他们有且唯一具备的监管牌照。这类公司可能会告知投资者,他们的监管转移也是因为MiFID II新政的执行。因此,要区分“李鬼”,还需要看该经纪商在其他地区的监管资质,以及其他方面的综合实力。 比起销售和客服人员对其平台天花乱坠的吹捧,投资者和代理,应该更重视这些实际可查的监管状态。毕竟坚实的法律保障远高于空口无凭的销售承诺。能以投资者角度制定公司政策和考虑问题的经纪商,才是值得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 最后,投资者和代理应该积极看待即将在2018年1月3日开始推行的MiFID II新政,毕竟这代表着全球最严监管政策,长远来看是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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