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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纪业务创新管控不足,未及时制定、完善与三方平台合作制度,有券商被出具警示函
财联社3月27日讯(记者高艳云)中信建投证券迎来本月第二张罚单。3月2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中信建投证券对经纪业务创新管控不足,未及时制定、完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的相关制度,对员工执业规范性、合作方声誉风险管理有待加强。此外,公司存在对分支机构员工行为和业务资料存储管理不到位、对子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点识别不充分的情况。
北京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当及时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公司应对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进行报告。
年内已收3张罚单
包括上述罚单在内,今年以来中信建投证券已收到3个涉及公司层级的罚单。
3月15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信建投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中信建投证券在开展债承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质控、内核把关不严;二是工作规范性不足,个别项目报出文件存在低级错误;三是受托管理履职不足。
2月10日,央行披露2023年首批罚单,其中中信建投证券被罚1388万元,公司4名相关责任人为分别被罚7万元、7万元、6万元、3.5万元。
中信建投证券的违法行为类型是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等3项违法行为。
被罚的负责人在公司任职级别较高,其中包括时任中信建投证券法律合规部行政负责人、时任中信建投证券经纪业务管委会主任委员、时任中信建投证券资管部合规风控部总监、时任中信建投证券信息技术部业务综合管理团队负责人。
此外,今年1月份,中信建投两项目保荐代表人隋玉瑶、潘可,被深交所予以“书面警示”的惩罚。
深交所指出,隋玉瑶、潘可作为中信建投指定生泰尔首发上市的保荐代表人,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未对发行人销售模式变动真实性、第三方回款等事项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作出的核查结论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不符。
经纪业务监管规则升级
今年以来,经纪业务相关的监管规则开始升级,券商经纪业务合规监管在1个月之前迎来新的指导性文件。
2月28日,《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主要从明确证券经纪业务的定义及展业边界、加强客户行为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强化内部风控合规、严格行政监管问责六个方面作出规定。
《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对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分支机构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分支机构风险管控,并要求分支机构的数量、管理层级应当与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相匹配,账户交易权限管理、资产转移等涉及投资者重要权益的事项应当由公司实施授权管理,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授权具体办理。
《办法》强化了对券商及其从业人员的问责,在此前《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基础上,充实和完善了监管措施类别,提升了违规问责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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