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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年11月15日,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共同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
2020年11月15日,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共同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
RCEP现有15个成员国,其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世界约30%,现在覆盖全球人口最多的自贸区,达到了23亿人口,这意味着全球约1/3的经济体量形成一体化大市场,经济规模有GDP25万亿美元,作为一个全球最大规模的巨型自贸区,它首先会通过贸易和投资的创造效应和转移效应,扩大区域内的相互贸易和相互投资,延伸全球产业链,增强区域生产网络体系的功能,使得15个成员能够获得更强劲的增长,同时为亚太和全球打强心针,更好的应对当前的疫情和全球经济衰退的冲击。
从2011年开始,RCEP的谈判进程持续了近9年的时间,经历了至少5轮的谈判,整个过程非常坎坷,谈判过程中最大的困难和争议点有两部分:一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因为涉及到大量的商品关税的消减与废除,以及非关税壁垒的废除,包括服务业和制造业农业、矿业等各个行业的市场准入。二是要照顾各国国情。在谈判过程当中,因为这些RCEP的成员的发展水平不一样的,差距非常大,从人均GDP2000美元左右到人均GDP6万美元的经济体都有,各国产业的竞争能力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要达成一致的意见,困难比较多。每个国家都有一些自己的敏感产业或者敏感产品。所以关于市场准入的谈判是难度最大的,直到2018年才完成70%的市场准入谈判。
RCEP旨在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惠的经济伙伴关系框架,推动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很好地体现了合作发展的理念。RCEP第十五章(经济技术合作)第3条规定,缔约方应当探索并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等领域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与此同时,RCEP对国际贸易中一些长期存在争议性措施,本着合作发展的理念,进行了规范。例如第七章(贸易救济)第13条明确规定“禁止归零”的做法。具体而言,在根据WTO《反倾销协定》相关规定确定、评估或复审倾销幅度时,应当将所有单独幅度,不论是正的还是负的,纳入加权平均对加权平均和逐笔交易对逐笔交易的比较。
在WTO争端解决中,以“归零”方法计算倾销幅度一直饱受争议,尽管该做法在实际案例中,曾多次被裁决违反《反倾销协定》规定,但由于WTO法律规则中缺乏明确规定,一些国家在反倾销政策中一直沿袭“归零”的实践,由此导致过高的反倾销税和对出口厂商造成不公平的待遇。此次RCEP明文禁止这一做法,不仅有助于维护成员间公平的贸易环境,也是对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发展的制度性贡献,有助于为成员间妥善解决贸易纠纷。
总之,RCEP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的里程碑。而中国积极支持、参与并加入RCEP,更体现出“把开放之门越开越大”的坚定态度,反映出中国对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坚定支持。未来,随着RCEP走向实践,全球经济将迎来更多复苏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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