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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SIC对矿业和勘探首次公开募股(IPO)的审查发现,公司、董事和主经办商(lead manager)需要实施更好的做法,考虑微市值行业的独特特点和脆弱性。
ASIC对矿业和勘探首次公开募股(IPO)的审查发现,公司、董事和主经办商(lead manager)需要实施更好的做法,考虑微市值行业的独特特点和脆弱性。
《报告641:关于矿业及勘探首次公开募股的深度观察》(Report 641 An Inside Look at Mining and Exploration Initial Public Offers)查看了从首次公开募股和开业流程到上市交易的实践和过程。
ASIC的审查发现:
·一些主经办商会优先选择一部分经挑选的投资者。未与主经办商或其网络建立联系的散户投资者获得IPO投资的渠道有限。这种情况可能可能鼓励对初始投资的快速回报,而不是针对中长期回报的投资
·这可能会因为主经办商经常发起IPO倡议而加剧。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专业顾问瞄准了该行业,以利用某项投资获得上述即时回报,通过及早和直接参与这一过程获得不成比例的收益
·利益冲突的普遍存在是一个显著的问题,会导致潜在的不当行为和不公平的结果。这是因为主经办商可能同时代表公司和投资客户,在公司拥有直接利益,在董事会有代表或者提供其它持续的服务
·投资者介绍、解释性材料和电子邮件营销方法等宣传材料的合规控制常常不合格;这些材料可能对投资者的看法和行动产生重大影响
·IPO交易的设计和结构可能会导致证券市场在短期交易中出现扭曲和不可持续的市场需求,以牺牲更适合勘探方案交付的较长期投资视野为代价
ASIC鼓励公司、董事和主经办商考虑报告中提出的更好的实践建议,消除或至少认识到并适当管理利益冲突。
ASIC专员John Price表示,矿业,包括微型矿商和勘探商,是澳大利亚股票市场的一个重要且独特的组成部分。
“这些公司代表了在ASX上市的所有实体的四分之一,总市值超过3000亿澳元。该行业约占过去两年IPO的三分之一”。
“公司和顾问需要以公平和负责任的方式行事。披露有着局限性,过分依赖单纯的披露会导致不良投资状况和市场信心的丧失”。
“因此,ASIC今后将更加关注支持IPO交易的基本商业惯例和流程,包括公司董事和顾问的行为和治理惯例。ASIC将在发现可能伤害投资者的非法行为或做法时采取执法行动”。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ASIC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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