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Bahasa Indonesia
Español
हिन्दी
Filippiiniläinen
Français
Deutsch
Português
Türkçe
한국어
العربية
摘要: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就其提议的审批和监督金融顾问合规方案的方式发布指引(RG 269)。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就其提议的审批和监督金融顾问合规方案的方式发布指引(RG 269)。
应金融咨询专业标准改革的要求,金融顾问自2020年1月1日起有义务遵循一部道德守则,并接受ASIC批准的一份合规方案的管辖——金融顾问对于道德守则的遵守将根据该方案受到监督和执行。
RG 269解释了ASIC审批合规性方案的进程和标准。它规定了:
·ASIC对治理和管理、监控和执行流程以及合规计划的持续运作的期望
·ASIC撤销合规计划审批的方式以及施加或更改审批条件的方式
·监测机构必须向ASIC发出的通知
ASIC副主席Peter Kell表示,ASIC致力于确保健全、透明、公平和一致的合规计划,有效监测和执行道德守则的遵从情况。
“针对金融顾问的行业改革要求金融顾问提高道德行为标准和职业素养,而有效的合规计划是这样的改革的关键组成部分”。
“我们的指引对合规计划要求很高,这反映出执行合规计划的监管机构将承担重大责任。这包括在必要时对顾问成员进行有效监督和制裁的责任”,Kell称。
道德守则正由金融顾问标准及职业道德管理局(FASEA)制订。FASEA发布的道德守则正在公开征寻意见。目前FASEA还没有发布最终的守则。如果守则草案有重大变化,ASIC可能需要在公布最终守则时修订指引。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ASIC官网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已采取行动, 确保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牌照持有者不会因它们的金融顾问未能按最初要求于2020年1月1日之前在ASIC的合规计划中注册而违反法律。
日本管理守则专家理事会(主席: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教授神作裕之(Hiroyuki Kansaku))于2014年2月27日发表了《机构投资者原则(日本管理守则)》。
日本管理守则专家理事会(主席: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教授神作裕之(Hiroyuki Kansaku))于2014年2月27日发表了《机构投资者原则(日本管理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