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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日前向持牌法团发出通函,阐明它们在销售定息及结构性产品时应达到的标准。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日前向持牌法团发出通函,阐明它们在销售定息及结构性产品时应达到的标准。
该通函提醒持牌法团须遵守合适性规定的责任,并特别敦促它们注意在产品尽职审查,就识别有否触发任何为客户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而制订的措施,评估合适性架构和保存合规纪录方面,证监会所要求的标准。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表示:“为客户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是投资者保障的基石。证监会将继续监察业界的销售手法,并会对违规公司采取行动。”
持牌法团应就该通函所讨论的范畴进行检讨,一旦发现任何缺失,便应即时采取纠正行动。此外,持牌法团的高级管理层(包括相关核心职能主管)务必对公司的商业活动维持充分监督,并制订适当的系统及监控程序,以确保全面遵守有关向客户分销投资产品的监管规定。
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原文出自香港证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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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刊发最新一期《证监会合规通讯:中介人》,当中强调在市况波动时稳健的风险管理对经纪行及基金管理公司的重要性,并重点阐述低流通性资产所引致的流动性风险和信贷风险,防范性应对措施及良好的风险管理手法。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已采取行动,向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持牌者提供保证,确保它们不会因它们的金融顾问未能按原定要求于2020年1月1日前在ASIC批准的合规计划中注册而违反法律。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已采取行动,向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持牌者提供保证,确保它们不会因它们的金融顾问未能按原定要求于2020年1月1日前在ASIC批准的合规计划中注册而违反法律。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宣布,它将制定一项立法文书,为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持牌方免除金融顾问合规计划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