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ภาษาไทย
Tiếng Việt
Bahasa Indonesia
Español
हिन्दी
Filippiiniläinen
Français
Deutsch
Português
Türkçe
한국어
العربية
摘要: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制定了一项新的法律文件,延长ASIC Corporations 2015/1150号文件中的救济期限至2021年10月1日。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制定了一项新的法律文件,延长ASIC Corporations 2015/1150号文件中的救济期限至2021年10月1日。
员工遣散基金为员工的遣散费提供资金。ASIC Corporations(修订)2018/825号文件延续了现有的对员工遣散基金的救济。
这种救济有以下要求:
1. 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许可证,并有适当的授权;
2. 将员工遣散基金注册为一个有管理的投资计划;
3. 遵守公司法第5C章和其他条款中的管理投资规定,包括与产品披露声明和持续披露有关的规定。
这一延期将考虑到员工遣散基金是否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管理投资制度进行。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