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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周二(5月29日)官网发布声明表示,诺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诺亚香港)因在销售及分销投资产品方面的内部系统监控缺失,遭SFC谴责并罚款500万港元。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周二(5月29日)官网发布声明表示,诺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诺亚香港)因在销售及分销投资产品方面的内部系统监控缺失,遭SFC谴责并罚款500万港元。
诺亚香港尤其没有遵守与认识你的客户、产品尽职审查、合适性评估、提供予客户的资料,以及销售方面的监督及监控措施等有关的各项监管规定。
香港证监会在完成其视察及与诺亚香港同意进行的独立检讨后,採取上述纪律处分行动。有关的视察及独立检讨发现,在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
诺亚香港用作评估客户的风险胃纳及风险承受能力的风险概况问卷,在某些范畴有欠完善。
作为产品尽职审查程序的一部分,诺亚香港在为某些产品编配风险评级时,没有确保已充分考虑该等投资产品的特点及风险。
诺亚香港在风险概况问卷及产品风险评级架构方面的缺失,导致其对客户出售可能不合适的投资产品。
诺亚香港在2016年3月前既没有要求其销售人员以文件载明投资意见或建议的依据,亦没有要求他们向客户提供有关资料的副本。
诺亚香港并没有制定足够的监督及监控机制,以监察投资产品的销售情况。
香港证监会在达至上述解决方案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诺亚香港:
委聘了独立检讨机构进行独立检讨,以回应证监会的监管关注并检讨其内部系统与监控措施。
同意向受影响客户作出补偿。
採取了补救行动,以加强其内部系统及监控措施,并主动聘请外间顾问以协助有关过程。
承诺在12个月内向证监会提供由独立检讨机构拟备的报告,确认所有已识别的关注事项均已妥为纠正。
与证监会合作解决其提出的关注事项。
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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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禁止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国信)前负责人员、董事兼交易部主管朱丽华(女)重投业界,为期12个月,由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注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判处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并处以2,520百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曾干犯多个内部监控缺失及违规事项,其中涉及打撃洗钱,处理第三者资金转帐和配售活动,发现虚售交易及延迟汇报(注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公开谴责新华联资本有限公司(注1)主席傅军,指其在要约完结后的六个月内,以高于要约价的价格收购该公司的股份,违反了《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下称《收购守则》)规则31.3(注2)。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就微调受规管活动范围的建议,发表谘询总结(注1)。该建议旨在令非金融集团的企业财资活动及某些投资组合压缩服务不会被纳入场外衍生工具发牌制度。总结文件亦载有适用于该制度下的持牌人或牌照申请人的胜任能力及持续培训规定。